連續與中間值定理
Continuity and the Intermediate Value Theorem
f 在 [a,b] 連續且 f(a)·f(b) < 0 ⟹ (a,b) 內有根
連續函數不會憑空跳過某個值。這給了「一定有根」的嚴格保證。
白話解釋
函數在 x = a **連續**的定義有三個條件:f(a) 有定義、極限存在、而且**極限值等於函數值**。三者缺一就是不連續。
不連續有幾種樣貌:**可去不連續**(挖了一個洞,補上去就好)、**跳躍不連續**(左右極限不相等)、**無窮不連續**(有鉛直漸近線)。
**中間值定理(IVT)**是連續性最重要的推論:若 f 在閉區間 [a, b] 連續,則 f 會取到 f(a) 與 f(b) 之間的**每一個值**。
直觀來說:連續的曲線從高度 f(a) 走到 f(b),中間不能瞬移,所以必然經過中間的每個高度。
它最常見的用法是**保證方程式有根**:若 f(a) 與 f(b) **異號**,那麼 0 介於兩者之間,所以必有一點 c 使 f(c) = 0。這就是高一勘根定理的嚴格版本。
用之前務必檢查**連續**這個前提。f(x) = 1/x 在 x = −1 是 −1、在 x = 1 是 1,異號,但它在 (−1, 1) 內**沒有根**——因為它在 x = 0 不連續,定理不適用。這是最典型的誤用。
IVT 只保證**存在**,不告訴你根在哪、也不保證只有一個。二分法就是靠它反覆縮小區間來逼近根。
什麼時候用
證明方程式有解、數值方法(二分法)、存在性論證。
最容易錯的地方
- 沒檢查連續就套用中間值定理。
- 由 IVT 斷定「恰好有一個根」(它只保證至少一個)。
- 把「極限存在」當成「連續」。
例題 · 3 題
先自己算,再看解答——這樣才有效。
- 1
f(x) = x³ − 2x − 5,f(2) = −1、f(3) = 16,根落在 2 與多少之間?
- 2
f(x) = 1/x 在 x = 0 是否連續?(填是或否)
- 3
f(x) = x² − 2 在 [1, 2] 上,f(1) = ?